邵男是強盜累犯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48歲邵姓男子供稱失業,沒錢繳勞健保費,去年12月3日傍晚6時在嘉義市民族路、民國路口舊燈會場地鎖定單獨要上車的王女,尾隨擠進駕駛座,強盜2000元嫌不夠,王女大喊救命,更遭痛毆臉部、咬嘴唇、掐脖子,用束帶綁住。法官認定邵男是累犯,今天判處9年徒刑。43歲王女偵查中指出,邵男趁她打開車門來不及關門時,從駕駛座擠進來,先扯頭髮,不讓她喊救命,要求給錢;她從皮包拿出2000元被嫌太少,邵男於是動手翻皮包,但王女當天只帶2000元,邵改找車鑰匙;她一直喊救命,邵就掐她脖子、用拳頭打臉多下,還用牙齒咬嘴唇,再以束帶綁雙手,後來看到有人經過,她猛力踢擋風玻璃,路人趕緊報警,邵男當場被逮。不過邵男雖被搜出2000元,供稱沒有跟被害人拿2000元,但法官指出邵供詞反覆,且若不拿2000元為何要繼續翻找王女皮包,加上邵無法交代來源,不足採信。法官指出,邵男之前從事木工,失業20多日,已婚育2子女,正值青壯又無殘疾,竟犯強盜案,嚴重危害社會治安,膽大妄為,惡性非輕,造成王女身體受傷,心理產生相當大的害怕和驚恐,且邵有2次強盜前科,99年被判5年徒刑,103年假釋後縮刑期滿視為執行完畢,5年內再犯,加重刑期一審判9年,可上訴。邵男用束帶綁被害人雙手。 分享 facebook 邵男去年12月在嘉市舊燈會場地騎車找尋下手目標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被害人王女窩在副駕駛座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
CAAF83D9662BDEF6
arrow
arrow

    iany78ta34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